宁波展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5万吨/年铝灰渣利用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宁波展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5万吨/年铝灰渣利用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予以公示如下,欢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建设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2.5万吨/年铝灰渣利用处置项目
项目概要:宁波展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是一家专业生产各类高档铜合金材、铝合金材的私营企业。企业原名称为“宁波展慈金属工业有限公司”、“葛洲坝展慈(宁波)金属工业有限公司”。企业目前在厂区实施“年产15万吨高精度铜合金材及8.5万吨高强韧铝合金材生产线技改项目”一期工程及二期工程一条铝合金材生产线及一条酸洗线,全厂审批产能为年产20万吨高精度铜合金材及10万吨高强韧铝合金材,目前已进行验收产能为:铜合金材6.5万吨/年,铝合金材5.75万吨/年。
自铝灰渣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针对慈溪市产业实际情况,为了保障慈溪市铝材加工行业的产业链生态,解决慈溪市铝灰渣的出路问题,企业拟投资5469万元,在企业原址(慈溪市滨海经济开发区慈东大道1688号)实施“2.5万吨/年铝灰渣利用处置项目”,其中一次铝灰渣0.5万吨/年,二次铝灰渣2万吨/年。
建设地址:慈溪市滨海经济开发区慈东大道1688号
主要工艺:包括一次铝灰提铝和二次铝灰无害化处置过程。一次铝灰经过两段球磨和筛分,>100目的颗粒铝用旋转炉重熔,粒度<100目的二次铝灰继续进行无害化处理。二次铝灰及除尘灰原料经进行水浸脱氨,氟化物采用固氟工艺,氮化铝水解得到氢氧化铝与其他不溶物混在一起为高铝料,氨气用硫酸中和得到硫酸铵。氟化物和盐类溶解到水体中,通过过滤分离,然后加入固氟剂沉氟,除氟后的滤液再循环使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工程施工期主要污染为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建筑垃圾。营运期主要影响是废水(生活污水)、废气(球磨筛分废气、旋转炉、冷却筛分废气、调浆、水浸脱氨含氨废气、铝熔炼废气、硫酸储罐呼吸废气)、固废以及设备运行噪声对周边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
三、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详见下表:
表1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类别 |
污染因子 |
拟采取防治措施 |
废气 |
球磨、筛分废气 |
颗粒物 |
集气罩+收尘管道+布袋除尘器+18m排气筒 |
旋转炉、冷却筛分废气 |
颗粒物 |
集气罩+收尘管道+布袋除尘器+18m排气筒 |
调浆、水浸脱氨废气 |
氨气、硫酸雾 |
集气管+除尘器+硫酸喷淋吸收塔+碱喷淋塔+18m排气筒 |
铝熔炼废气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氟化物、氯化氢、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二噁英 |
依托原有布袋除尘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硫酸储罐呼吸废气 |
硫酸雾 |
加强通风 |
废水 |
生活污水 |
COD、氨氮 |
依托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
冷却筛分机冷却水 |
/ |
循环使用不外排 |
二次铝灰处理工艺水 |
盐分、SS |
循环使用不外排 |
氨气换热器冷却水 |
/ |
循环使用不外排 |
碱喷淋塔废水 |
pH值 |
返回到氨气吸收系统,不外排 |
盐渣结晶、干燥蒸汽冷凝水 |
/ |
循环使用,返回到高铝料滤饼洗涤 |
初期雨水 |
SS |
回用于二次铝灰化浆 |
噪声 |
各公辅设备运行 |
LAeq |
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局、定期维护、对主要设备进行隔声降噪处理 |
固废 |
一般工业固废 |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危险废物 |
委托有危险固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
生活垃圾 |
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
风险 |
物料泄漏防范措施(防腐、防渗、围堰等措施);火灾防范措施;爆炸防范措施,依托现有事故应急池220m3。 |
地下水及土壤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 |
1)废气
经上述措施处理后,本项目球磨、筛分废气、旋转炉、冷却筛分废气、熔炼炉废气排放可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调浆、水浸脱氨废气、硫酸储罐废气排放可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水
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区设有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厂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均能回用于工艺系统,不外排;新增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管道排往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慈溪市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经处理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其余水污染物控制项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等的设备噪声。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有效降低噪声设备对厂界的影响,可确保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其中西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均可以妥善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环保结论
本项目选址符合有关规划和环境功能区规划相关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产业政策,采用的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从预测的结果来看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应加强环境质量管理,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能使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安全处置,则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能基本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因此,本项目在该位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如需报告书简本,可直接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意见的,可于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环评信息发布后,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反映意见或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2021年12月6日起至2021年12月17日(为期10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波展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总 联系电话:63970008
环评单位: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55000312
发布单位:宁波展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6日